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乔普公司员工离任管理方法
2011-05-17 21:53:03
 

乔普公司员工离任管理方法

一、为使乔普公司员工离任有所依循,且使工作不受影响,公司人力资源部特制定本方法。
二、乔普公司员工不管何种缘由离任,均依本方法办理。
三、员工离任辨别:
1.辞职:因员工个人缘由辞去工作。
2.解雇(解雁):员工因各种缘由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公司因不景气缘由裁员。
3.开除:严重违背规章制度或有违法立功行为。   
4.自动离任:员工无故旷工3日以上,脱离其工作岗位自动生效。
四、辞职者应提早一个月申请;主管级以上人员领提早一个半月申请;经理以上人员领提早两个月申请。
五、辞职者,若平常工作成果优秀,应由单位直属主管加以引导挽留;如其去意仍坚,可办停薪留职半年,但不发离任证件,目的是仍希望其再远公司效能。
六、离任手续:
1.员工离任,额持已批准的《离任申请单》和《移交清单》到各单位办理移交手续,办妥后,再送人力资源部审核。
2.职员以上人员离任时,应向人力资源部索要《移交清单》3份,按《移交清单》内容规则,细致填入《移交清单》,办妥移交手续后,一份存原单位,一份由离任人保管,一份伴随《离任申请单》及工卡一并交人事部门核定。
七、移交手续:
1.工作移交: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账册、文件(包括公司章
则、技术材料、图样)等均应列入《移交清单》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
有关部门,并应将已办而未办结的事项交待分明(章则、技术材料、图样
等类应交保管材料单位签收)。
2.事务移交:
原领的工作服装交还总务部(运用一年以上的免交);原领的工具、文具(耗费性的除外)交还总务部或有关部门;上述交还物品不用列入《移交清单》,由接纳部门经办人在离任单上签字证明即可。
3.移交期限:5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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