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乔普公司员工保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
2011-05-21 21:37:05
 

乔普公司员工保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

一、总则
(一)员工保险管理委员会依乔普章程规则制定本管理细则。
(二)员工保险管理委员会的会务处置和职权分配,除另有规则外,均依本细则实行。
二、会务处置
(一)本会主任委员职责如下:
1.召集井掌管委员会全领会议,并执行其决议;
2.制定保险工作方案,项目的推行及施行报告,经费、预算和决算报告的拟定:
3.本会人员任免提议;
4.各提案的决议;
5.本会业务、经费、人事等方面的筹划、指挥、监视和考核;
6.代表本会处置一切日常事务。
(二)本会委员职责如下:
1.参与会议,研讨讨论各提案;
2.有关推进、改良本会工作的倡议;
3.执行本会决议及主任委员委派的工作事项。井提交相应的报告。
(三)本会乔普总干事职责如下:
1.依据本会决议和主任委员委派,处置本会日常业务事宜;
2.督导、考核总务、财务及业务干事处置和推行有关的事宜;
3.担任各小组的联络;
4.撰写业务方案、工作报告、经费预算决算报告、各种本会文件,审核填报的有关表格。
(四)总务干事职责如下:
1.综理本会有关文件的收发、注销、撰拟、保管等工作事宜;
2.会议通知、会场布置及会议记载等有关工作事宜;
3.本会资产、用品、各项福利设备的注销、核对、保管等有关工作事宜;
4.有关保险对外联络事务;
5.其他不属于财务干事、业务干事的本会工作。
(五)乔普财务干事的职责如下:
1.本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厦账簿登录工作;
2.编制各种票据厦财务报告;
3.各种单据、账簿、传票的保管;
4.本会各种物品资料的收发、核对、登录;
5.有关非资产性资料的账务处置;
(六)业务干事职责如下:
1.制定有关各项保险事宜的推行方案;
2.有关员工福利社的设备方案和提隶;
3.有关福利社业务的施行与改善;
4.其他有关福利保险事项。
(七)本会设助理千事若干人,辅佐总务、财务和业务千事推行保险工作。
(八)当主任委员目故不能实行职责时,由总务干事代理执行其职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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