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新闻动态 > 乔普员工上下班恪守细则

新闻动态

乔普员工上下班恪守细则
2011-06-07 20:18:18
 

乔普员工上下班恪守细则

(一)乔普公司员工上下班,悉依本细则行之。
(二)乔普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则准时到退。
(三)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,十五分钟后列为旷职(工),早退者一概作旷职半日论,不得补请事假,病假抵充,违者作旷职(工)半日论。
(四)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:
1.迟到次数的计算,以当月为限。
2.迟到折合的事假,均按事假规则办理。
3.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,第二次以事假2小时计,第三次加4小时计,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。
4.15分钟内早退者一概作旷职(工)半日论。
(五)旷职(工)按下列规则办理:
1.旷职(工)不发当日薪资。
2.连续旷职(工)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,均予开除。
(六)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,如警卫人员有所讯问或检查,应即承受,不得回绝,违者议处。
(七)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,均应严守次序,准绳如下:
1.无论何种班次,上班者均应于规则的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,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。
2.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。
3.下班铃声响后,方得中止工作,不得未打下班铃,即行等候打卡,如有故违,查实后即按擅离任守处分,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义务。
4.下班时除保修人员外其别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,应一概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位上,再遵上条规则打卡外出。
(八)上下班打卡均须自己亲身打卡,不得托人代打,否则除予旷职(工)半日论处,其代人打卡者,受同等处分。
(九)工作时间内,不管日夜班,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议处。
(十)日夜轮班工作,应按时交班,接班,倘接班者届时未到,应报请主管处置不得擅自离去。(十一)工作时间内,因事外出,须时有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,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制止外出(总公司人员,亦应将请假单,公出证交人事单位注销,否则按第九条办理,采购停业人员因公外出,不用填写公出证,但应向其主管报备)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式卡上签证。
(十二)本细则由乔普公司经理级会议研讨经过并呈总经理核定后实施,修订时亦同。


上一篇   [返回首页] [打印] [返回上页]   下一篇

联系我们
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