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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医药费报销流程书
2011-05-12 21:20:03
 

宁波乔普电器有限公司医药费报销流程书

一、本流程书旨在促使医药费舍理、厦时的报销,从而更好地为乔普员工提供良好的保险福利。
二、本流程适用于公司部门员工。
三、员工一切的门诊及住院必需在保险乔普公司指定的三家医院就诊:
1.宁波市人民医院。
2.余姚市人民医院。
3.泗门镇人民医院。
四、每人每日门诊限一次,一次门诊金额以l00元为限,需转往专科医院或专科门诊者除外。
五、员工每次门诊金额超越50元的须提供病历本及药方,且病历需部门主管签名。
六、大项检查,如cT、胃镜等须向保险公司报备,经准许前方可报销。
七、每月人力资源部的统计表一定要由总经理签棱。
八、人力资源部需树立员工医疗保险个人索赔档案,以作报销记载,且每一季度提供一份清单。
九、住院治疗费免赔付80%,门诊每次免赔付10元,挂号费不予赔付。
十、员工每次门诊或住院以后要厦时把医药收据、病历等交给医药费报销担任人,并担任审核姓名和身份证能否相符,各种手续能否完备。
十一、人力资源部专人于每月18日以前把医药费收据依次第贴在A4纸上,然后把实践发作额填在医药费发作状况表上,医疗保险依每次门诊扣去lO元计算出保险公司赔付额,汇总后交给总经理核准。
十二、人力资源部专人于每月2日前把本月医疗保险人数,本月工伤保险人数,增加或减少人员名单汇总制成报表。
十三、等到保险公司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的保险金额总额赔付以后,人力资源部担任把实践赔付额记载到员工工资档案上。
十四、乔普人力资源部专人担任解释员工有关医药费报销的疑问,处理员工医药费报销的艰难。
十五、本流程书自发布之日起开端施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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